天宝镇教育办公室
关于做好夏季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
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进入夏季,随着气候变化,学生校外活动增多,各类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易发多发,为切实落实学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现就我镇夏季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强调如下:
一、保障学生乘车出行安全。各学校、幼儿园(一下简称学校)要严格落实《泰安市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计划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学校,要认真排查车辆、线路及驾驶人员隐患,严格审批程序,坚决纠正查处运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知识教育和乘车安全管理。彻底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数量、车型、车辆状况、产权属性、有无车辆牌照、营运资格等情况及驾驶员情况,建立起完整台账,落实“一车一档、一生一档”。与家长、驾乘人员等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一律禁止学生自行租用或与他人合租“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未经交通部门审核合格的非法运营车辆。还要建立起骑自行车学生台账,一律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摩托车或电动车上下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要将“倡议书”印发给每一位学生,并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栏、广播站等多种形式, 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中小学生做到“三会”,即“会安全走路”、“会安全骑车”、“会安全乘车”。
二、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各学校要迅速行动,深入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即:立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召开一次家长(监护人)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警示宣传教育。必须让学生十分清楚私自下水玩耍极端危险,必须知晓当同伴溺水时的正确救援办法,不要贸然手拉手施救。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抓紧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与家长签订责任书,告知每个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提高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学生午间、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看护和教育。按上级要求,及时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家长做到“四知”(知道孩子去向、知道孩子活动范围和内容、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并请每一位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后作为安全档案管理。要组织干部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并提请有关部门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必要措施。
三、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有食堂的学校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以及食品贮存、加工制度。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一定要烧熟烧透,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食物。严格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四、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各学校一是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在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实验仪器室、图书室等处配备足量合格的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并培训广大教师和学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二是有学生住宿的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畅通,拆除栅栏门,加强夜间领导带班、值班,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学生安全。三是在学生宿舍内要制定并张贴消防安全制度、紧急出口示意图,设置荧光“紧急出口”指示牌,宿舍和楼道内安装应急照明设施。四是宿舍内不使用明火照明。
五、强化学生宿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学生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加强宿舍用火、用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要与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中小学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七、加强防拥挤踩踏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加强防踩踏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规范学生上下楼梯秩序,楼梯要划定中心线,走廊、楼梯要安装应急照明灯,经常检修照明设施;严禁在走廊、楼道等处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下课、课间操、放学、大型集会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安排人员在楼梯口定点疏导。
八、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按照《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各学校要加大校园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所需经费及配备,配足配强保安力量,配备必要的防卫、通讯、监控、报警、消防等设施器材,构建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校园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管理制度、上下学期间校领导带班教师安保入员值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好“四个一律”。
九、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任务、保障条件五落实,严格落实《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省政府令第293 号),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校园安全纳入日常工作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层层签订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实行安全岗位流程化管理和“一岗双责”,形成人人、时时、处处抓安全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泰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年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年”活动,要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学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天宝镇教育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