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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镇第一初级中学 法律顾问制度

2020年12月08日 19:35:00 访问量:93
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合法利益,促进我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治化,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现就建立健全我校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以来中央精神,认真贯彻以法治校的方针,切实把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 领导机构

 

组长:梁积亮

 

副组长:王光凯   段光来

 

成员:全体教师

 

三、 聘请法律顾问

 

1.聘请形式:采用“一校一聘、校聘校用”的形式。

 

2.经费来源: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

 

3.条件要求: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具体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具有良好的律师执业诚信。

 

(4)工作认真细致、严谨、具有团队精神。

 

、 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机制,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监督,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学校依法治校整体工作的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学校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决策水平。

 

工作任务:

 

1.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3.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 

具体包括:

 

1.基础服务内容

 

(1)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

2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

3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为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学校代理部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

4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

 

2.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

 

1协助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

 

2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

 

3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

 

4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快速反应程序;

 

3.其他特色服务

 

1为学校内部管理及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与制度;

 

3根据学校和要求,每年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层、教职员工、学生提供一次法律宣讲;

 

4根据学校要求,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4.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专项服务

 

1帮助学校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

 

2经学校同意,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经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定稿)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

 

3接受学校委托,为学校代理日常法律服务免费项目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4应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教育宣讲人;

 

5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以外的服务。

 

天宝镇第一初级中学

2020年9月

编辑: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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