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泰安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
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生过一个绿色、环保、健康的节日。
新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5年12月25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强化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让广大市民度过喜庆、祥和、安全的节日,营造绿色、环保、健康的节日氛围,根据《泰安市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强化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将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科德育教育课程,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电子屏、壁报栏等途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广大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及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环境污染物,并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要发动学生提高安全和环保意识,将不燃放烟花爆竹化为自觉行为,积极践行,相互监督,确保实效。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倡议活动
各级中小学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共享绿色环保年”倡议发至每一位学生,带到每一个家庭,通过与学生和家长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教育家长积极响应倡议号召,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区的效果;要积极开展“我是文明劝导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学生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邻里之间、适宜场合宣传环保知识,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泰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