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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5年12月28日 11:11:39 访问量:227 作者: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转发《泰安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

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生过一个绿色、环保、健康的节日

 

 

                            新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5年12月25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强化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让广大市民度过喜庆、祥和、安全的节日,营造绿色、环保、健康的节日氛围,根据《泰安市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强化环保意识、普及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将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科德育教育课程,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电子屏、壁报栏等途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广大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及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环境污染物,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给环境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要发动学生提高安全和环保意识,将不燃放烟花爆竹化为自觉行为,积极践行,相互监督,确保实效。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倡议活动

级中小学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共享绿色环保年”倡议发至每一位学生,带到每一个家庭,通过与学生和家长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教育家长积极响应倡议号召,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区的效果;要积极开展“我是文明劝导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学生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邻里之间、适宜场合宣传环保知识,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泰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5年12月18日

 

 

编辑:孙维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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