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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一中消防应急预案

2014年12月01日 16:09:12 访问量:551

天宝一中消防应急预案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并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
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
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
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
.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成立火灾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亲自担任,小组成员由政教处主任、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及学校相关人员组成。校内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应该立即就位。由组长统一指挥。副组长、组员紧密配合, 校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车辆、人员疏散及时。

  长:杨继龙(全面负责)

副组长:王光凯、段光来(负责情况上报情况及协助校长工作);

  员:郭清道、李文明(负责联络)

殷永明、王明涛、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负责疏散人员)

孙为孝、杨方瑞(负责后勤保障)

李明强(医务)
  1
.组长职责:
  
1)尽快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
现场控制人员职责:
  
1)控制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自救工作,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理好学生;
  3.
后勤保障人员职责:
  
1)做好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医疗救护的后勤工作;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
信息资料人员职责:
  
1)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2)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5.
通信联络人员职责: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
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
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
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队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
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四、相关责任
  1.
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
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
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
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
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
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等。
  7.
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特别提示: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不得指挥或允许学生参加灭火、抢       险和救护工作。

 

 

天宝一中

2014年11

编辑:孙维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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